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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2024-09-06 18:55:16 文章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 309

各盟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和管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根据自治区社科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与考评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认定“内蒙古民族大学红色音乐文化传播基地”等13家单位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希望被认定的基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分众化,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科学普及的各个方面。提升社科普及基地的活力和影响力,切实发挥社科普及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不断创新社科普及工作手段,提高社科普及效果,有效推动哲学社会科学走向大众,推进我区社科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