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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公告

2025-03-31 16:35:56 文章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 3603

2025年3月24日,自治区社科联发布了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专项和2024年度部分资助出版项目名单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正式发布立项名单(见附件1)。有关项目事项要求如下。

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持人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并下载《立项合同书》(附件2),资助出版项目下载《立项合同书》(附件3),签署纸质合同一式六份。按照《立项合同书》共同条款,重点项目开具首期款7万元,一般项目开具首期款1万元。资助出版项目负责人请与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联系确定开票金额。合同封面项目承担单位与所盖公章名称、收款方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各项目承担单位统一收齐本单位所有项目合同与发票,于4月11日前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不能如期提交的按撤项处理。

各项目组要以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和提升学术水平为方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精心设计提纲,加强调查研究,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党宣发〔202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履约,按期提交高水平研究成果。

发票付款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纳税人识别号:131500000115150507

发票收款方:项目承担单位

发票名目:技术与研发服务*课题费

发票备注: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

联 系 人:铁璐

联系电话:0471-491062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研究部319室

附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常规项目立项合同书 .doc


         附件3: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合同.doc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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