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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综合性地方立法

2022-08-05 15:21:40 文章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 970

(本网讯)7月29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正式审议,全票通过,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包括总则、组织实施、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机制等4大版块,共34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色。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条例明确“走什么路、举什么旗”,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正确处理党的政策文件与法规的关系,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面临的问题,理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推进智库建设,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场馆、表彰褒扬等保障激励措施,着力破解工作短板。三是体现地方特色。注重总结浙江特色经验,对文化研究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区域协调发展、公众人文社科素养调查评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数字化改革等作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制度设计。

出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综合性地方立法,必将为推进浙江省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打造具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提供坚强制度保障。